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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成功 實踐“一國兩制”的寶貴經驗 冷鐵勛
切實維護國家安全是澳門成功
實踐“一國兩制”的寶貴經驗
冷鐵勛*
 

         2019年,無論是對我們國家還是對澳門來講,都是一個值得特別紀念的年份。今年10日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將迎來建國七十周年。12月2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將迎來成立二十周年。二十年,在歷史的長河中只是彈指一揮間,但對澳門來講卻是一段極不平凡的歷程。二十年建設,二十年發展,一個社會穩定、經濟繁榮、民主進步的新澳門雄辯地向世人證明:“一國兩制”在澳門的實踐取得了舉世公認的成功。是什麼原因,讓澳門這個古老的商埠名城煥發出蓬勃生機?站在歲月的門檻上,回望澳門回歸祖國二十年以來所走過的道路,給我們的一個重要啟示就是: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精髓,就在於堅持“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始終堅守“一國兩制”初心,從實際出發,努力探索符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一國兩制”實踐之路。得益於此,澳門不僅走上了同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寬廣道路,而且積累了許多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寶貴經驗。這些經驗非常值得澳門同胞和全國各族人民珍惜和銘記,需要好好認真總結,以發揚光大。不同的人對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經驗會有不同的視角,但不論從什麼角度進行總結,始終少不了特別重要的一條經驗,那就是:澳門特別行政區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終把維護國家安全作為頭等大事緊抓不放,無論是特區行政長官,還是行政、立法、司法各機關,以至社會各界,時刻牢記在國家安全的維護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採取一切有效措施,切實維護國家安全。也正因為如此,澳門特別行政區獲得國家主席習近平的高度讚賞和充分肯定,認為澳門在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和統一方面樹立了榜樣。澳門特別行政區是如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呢?下面,我從四個方面談點自己的體會。

 

一、     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任務

         “國家安全”一詞用於法律文件以來,世界各國對其內涵和外延並未達成共識。不同國家的安全戰略和相關國家安全立法中,有關國家安全的含義存在很大差異。不過,各國在界定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時,通常受到國家所處的國際戰略環境、國家的發展戰略、核心利益的內外威脅、國家能力的大小等客觀因素的影響,同時也受到對威脅的主觀感知、認知主體的意識形態和價值觀、國民的歷史記憶、社會大眾的政治情緒等主觀因素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國家安全法》)第二條的規定,在我國,國家安全是指國家政權、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人民福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國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對處於沒有危險和不受內外威脅的狀態,以及保障持續安全狀態的能力。由此看來,我國的國家安全是個“大安全”概念,既指國家處於安全狀態,又指國家維護這種安全狀態的能力。

        國家安全之所以要維護,是因為國家安全是一個國家的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之所在。這種利益對於一個國家來講並非一般的、普通的利益,它直接涉及到國家的生存、獨立和發展,因而有的國家稱之為“生死悠關的利益”、“極端重要的利益”,並把它們列為維護國家安全的首要核心目標。不僅如此,任何一國的政府在維護上述利益時,都會態度堅決、不容爭議、不容妥協、不容干涉。[1]

         在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根本問題上,我國的態度同樣是旗幟鮮明。國家主席習近平指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證人民安居樂業,國家安全是頭等大事。”中國共產黨十九大報告更是將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由此可見,維護國家安全對我國來講重要性突出。事實上,世界上任何一個主權國家都會致力於維護本國的國家安全。如果國家處於危險的環境之中,便難談促進經濟發展和改善民生。鑒此,許多國家在捍衛國家主權以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同時,將維護國家安全作為憲法的重要內容加以規定,並通過制訂具體的刑事法律等規範,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作為嚴厲打擊的對象,以保證憲法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規定得到切實貫徹落實。例如,美國在其憲法的序言部分開宗明義地表明,保障國家安全是憲法目的之一,並通過制訂《煽動叛亂法》、《間諜法》、《反顛覆法》、《國家安全法》、《中央情報局法》、《軍人間諜罪懲治法》、《關於制裁洩露國家經濟和商業情報者的法令》等一系列法律禁止和打擊意圖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鼓動顛覆政府的行為。《德國基本法》第廿一條規定:“各政黨,如企圖破壞民主和自由的根本秩序,推翻這種秩序或陰謀顛覆德意志共和國,都是違反憲法的。”英國也於一九一一年制訂了《官方機密法》打擊間諜活動。《新加坡刑法》也列有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專章。[2]

         維護國家安全同樣是我國《憲法》的重要任務和內容。我國《憲法》在總綱部分的第二十八條規定,國家維護社會秩序,鎮壓叛國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此外,《憲法》在規定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時,第五十四條明確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為落實《憲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規定,我國《刑法》在分則部分將危害國家安全罪專列一章,並置於分則的首要位置來作出規定。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刑法》規定了嚴厲的刑事處罰。例如,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組織、策劃、實施武裝叛亂或者武裝暴亂的等,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澳門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作為體現國家主權的《憲法》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規定,在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部分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內的中國公民,都有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從“一國兩制”實踐的角度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居民同樣都有維護我國國家安全的義務。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設立及其制度的確立,是實行“一國兩制”的結果,其中,“一國”是前提和基礎,必須堅守。堅守“一國”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要維護國家的安全,離開了這一點,“一國兩制”就沒有保障,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高度自治也無從實現。鑒此,全國人大制定港澳兩部基本法,都在各自的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以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任何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在這裏,“應”,在法律上意味著必須,意味著特別行政區負有國家法意義上的一種絕對義務;“自行”,意味著特別行政區獲得了授權,要自己實行;“立法”,意味著要實際進行具體的立法活動。因此,無論是從《憲法》還是基本法的角度看,特別行政區都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性義務,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別行政區的憲制責任。不僅如此,特別行政區的每一位居民都有維護我國的國家安全的責任和義務。對此,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也曾發感言指出:“在國家安全問題上,澳門特區祇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祇有國家整體安全穩定,才有澳門特區的繁榮發展和居民的安居樂業。

         按理說,根據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制定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本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時就要完成的任務,因為維護國家安全法律是特別行政區成立之時的必備法律。但由於治安不靖和經濟下滑是澳門過渡時期面臨的兩個突出問題,回歸後的特區政府把解決治安問題作為當務之急,並將發展視為第一要務,相繼提出了“固本培源,穩健發展”、“同心同德,共建美好家園”等為主題的施政報告,努力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全力推進經濟復蘇工作。在治安形勢好轉、經濟開始恢復增長後,特區政府於2007年6月20日公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二零零七──二零零九年度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中明確提出落實基本法有關第二十三條的立法工作。2007年11月13日,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表示政府會爭取在2009年前完成整個立法程序,並計劃在2008年初向立法會提交有關法案。2008年10月22日,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在澳門特區政府總部召開記者會,介紹特區政府開展《維護國家安全法》的立法工作。隨後,特區政府公佈相關諮詢文件,展開為期40日的諮詢期。政府在宣佈啟動諮詢後,分別對四個界別以及公眾舉行推介及諮詢會。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推出《國安法五十問》,並同時刊登在主要報紙上,而澳門電視台也在連續三個星期天的《澳視新聞檔案》節目中,以《聚焦國安法》為題播出諮詢會片段。此外,多位社會人士和學者撰文討論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法律問題。由於澳門特區政府準備充分,在廣大居民踴躍參與、積極討論的基礎上,特區立法會經過認真審議,於2009年2月25日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經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簽署並命令公佈,2009年3月2日 ,澳門特區《政府公報》刊登了第2/2009號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法》。2009年3月3日,《維護國家安全法》生效。《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填補了澳門特區法律體系中國家安全保障的法律空白,為捍衛國家主權和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該法的制定,是澳門特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正確實施基本法的一項重大舉措,有利於澳門實現長治久安。對此,國家多位領導人在不同場合肯定澳門全面落實基本法時,都特別提到《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制定。例如,2009年12月4日,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在紀念澳門基本法實施10周年座談會上的講話中特別提到,按照基本法第23條的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過充分準備,適時啟動相關立法工作,在廣大澳門居民踴躍參與、積極討論的基礎上,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經過認真審議通過了《維護國家安全法》,進一步增強了澳門社會的國家觀念,有力維護了國家的核心利益。

 

二、  全面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

      《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三條明確規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的這一規定充分表明:澳門特區不僅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而且是落實維護國家安全憲制責任的主體;維護國家安全,不僅是澳門特區的一種憲制性法律上的責任,更是一種政治上的責任,而且是直接責任。對此,澳門特區要有高度敏感性和責任感,絕不能有半點含糊,更不能有任何的退讓,要從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的角度來看待並認真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

         要落實好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關鍵是澳門特區的各政權機關要切實負起相關責任,既要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又要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機構,更要嚴格執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規定。澳門特區已在2009年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任務後,除仍需進一步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配套法律制度建設外,較為緊迫的任務就是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設置。對此,澳門特區的政權機構肩負重大責任。尤其是澳門特區行政長官,是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作為澳門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雙首長”,行政長官是澳門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和基本法的第一責任人,這其中就自然包括了維護國家的責任在內。澳門在2009年能夠順利完成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任務,時任行政長官何厚鏵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維護國家安全法》制定後,為澳門維護國家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隨著國際安全形勢更趨復雜嚴峻,我國仍然面臨多元復雜的安全威脅,外部阻力和挑戰逐步增多,維護國家統一、維護領土完整、維護發展利益的任務仍很艱巨。特別是美國總統特朗普上臺以來,奉行單邊主義,影響國際安全的因素日益增多。除軍事、政治安全外,資源能源、經濟金融、恐怖主義、資訊網絡等都成為重要的安全議題,安全的內涵與外延不斷擴大,傳統與非傳統的安全界限更加模糊,既有的以主權國家為主體的安全模式越來越捉禁見肘,如何超越主權國家間固有藩籬,進一步堅持和發展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安全觀就成為擺在國際社會面前的共同課題。正是基於國際安全發展的新形勢,2013年11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成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2014年4月15日,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標志著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正式成立並運作。在這次會議上,國家主席習近平站在統籌國內與國外兩個大局的戰略高度闡述了總體國家安全觀的基本內涵、指導思想和原則,為開創國家安全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3]

         與中央維護國家安全的新形勢新任務相適應,澳門要有效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也面臨一個觀念更新與體制機制創新的迫切需要,非常有必要考慮設立一個專責機構,統籌澳門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這個憲制責任的各項工作,對決策、執行、協調、監督等作統一部署和推進。之所以有如此需要,是因為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立法及執法多部門多領域事務,且有關工作具有高度敏感性,僅僅由特區政府的一個部門或幾個部門各自工作,很難承擔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重任,需要成立專責部門來負責有關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決策和統籌協調,以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不同範疇的施政在涉及國家安全維護時能夠做到步調一致並高效協同工作。基於以上考慮,澳門特區第四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站在對中央人民政府負責和對澳門特別行政區負責的政治高度,審時度勢,力推成立維護國家安全的專責機構。澳門特區政府保安司、行政法務司積極配合行政長官的工作部署,穩步推進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專責機構的具體工作。

        在經過充分準備後,2018年9月3日,《特區公報》刊登第22/2018號行政法規,設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並訂定其職責、組成及運作。根據上述行政法規,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是協助行政長官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進行決策並負責執行統籌工作的機關。委員會職責為統籌、協調澳門特區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發展利益的工作,並研究落實有關部署以及行政長官的相關指示及要求;分析研判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及社會穩定的形勢,規劃有關工作並提出意見及建議;協助制定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政策;統籌推進澳門特區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制度建設;統籌處理澳門特區涉及國家安全事務的其他事宜。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保安司司長擔任副主席,行政法務司司長、警總局局長、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長辦公室主任、法務局局長、司法警察局局長,以及行政長官辦公室及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各一名顧問擔任委員。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為委員會內部附屬的常設執行及輔助部門,辦公室設主任及副主任,分別由保安司司長及司法警察局局長當然兼任。辦公室還包括以下成員:治安警察局局長;由保安司司長指定其辦公室的兩名顧問,其中一人為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委員;司法警察局分管相關執法工作的一名副局長及一名廳長。上述行政法規自公佈後滿30日起生效。

         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設立,是澳門特區完成基本法第23條立法任務後,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邁出的堅實第二步,表明澳門特區牢記總體國家安全觀,忠實履行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和主任責任,彰顯了澳門特區全面落實基本法、維護國家安全的擔當精神。

          配合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設立,澳門特區政府保安司及時推進司法警察局組織法的修訂等工作,明確相關執法職權,完成執法機構設置。根據特區政府《二0一九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中保安範疇的工作安排,司法警察局將盡快透過修訂其組織法,增設專責預防和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廳級附屬單位——保安廳,應對具高度機密性、特殊性和複雜性等特徵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新增的保安廳將下設必要的處級附屬單位,分別負責搜集分析情報、調查案件、宣傳教育以及協助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司法警察局亦擬於現有的情報及支援廳轄下增設一個處級附屬單位,採用高規格的情報分析工具和更嚴密的偵查手段,緊密留意因對外聯繫增加而伴隨的恐怖主義風險及威脅,以及早防範恐怖主義活動。隨著上述工作的有序展開,特區政府保安當局將優化內部工作安排,強化其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的偵查力度,進一步確保維護國家安全法律能夠真正有效地實施,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澳門居民安居樂業。

 

三、努力踐行新時代下總體國家安全觀,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4月15日召開的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正式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提出,是對我國傳統安全戰略文化的傳承,也是對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家安全戰略思想的發展和昇華。

         隨著我國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的不斷增強,作為一個發展中的大國,我國周邊安全環境複雜多變,面臨的生存安全問題與發展安全問題、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交識。面對國家安全形勢發生的新變化,為實現全面保障國家安全的目標,必須重視各種安全風險和挑戰,充分估計我國外部環境中的不確定性,增強危機意識和憂患意識。適應我國新形勢下指導國家安全工作的需要,站在統籌兩個大局的戰略高度,國家主席習近平首次正式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並指出:“當前我國國家安全內涵和外延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豐富,時空領域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寬廣,內外因素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複雜,必須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4]2015年7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了《國國家安全法》,將總體國家安全觀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並明確要求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

         總體國家安全觀是一個富有中國特色的安全概念,它將我國國家安全的內涵和外延概括為五大要素和五對關係。五大要素,就是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上述五大要素,清晰反映了國家安全的內在邏輯關係。五對關係,就是既重視外部安全,又重視內部安全,強調外部安全與內部安全彼此聯繫,相互影響;既重視國土安全,又重視國民安全,強調國土安全與國民安全存在有機的統一;既重視傳統安全,又重視非傳統安全,強調傳統安全威脅與非傳統安全威脅相互影響,在一定條件下可能相互轉化;既重視發展問題,又重視安全問題,強調發展和安全是一體之兩面,只以其中一項為目標,兩個目標均不可能實現;既重視自身安全,又重視共同安全,強調全球化和相互依賴使得中國和世界的安全已密不可分。也就是說,國家安全是一個不可分割的安全體系,每一個要素雖各有側重,但是都必然、必須與其他要素相互聯繫、相互影響。上述五對關係,準確反映了辯證、全面、系統的國家安全理念,是對傳統安全理念的超越。[5]       

         要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確保國家總體安全,就必須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為維護國家安全提供基本法律保障。不僅如此,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的法治化,也要求首先應做好立法工作,形成一套完整科學有效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近年來,在總體國家安全觀的指導下,我國加大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等制定及完善工作。特別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以來,我國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等基礎性工作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目前,我國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已多達190 部,形成了全方位的法制保障,以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

         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國家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在維護國家安全問題上,同樣面臨一個適應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貫徹落實、加快健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迫切任務。澳門作為一個高度開放的國際化城市,在“一國兩制”方針下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特別行政區各政權機構在維護國家安全時面臨的形勢和情形更為複雜和嚴峻。既要嚴厲依法處理特別行政區內部挑戰甚至破壞”一國“原則的形形色色的言行,又要堅決防範和遏制各種外部勢力對澳門的滲透與幹擾活動,以鞏固澳門安定團結,並維護國家總體安全。這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更是“一國兩制”實踐的必然要求。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的講話中,在談到始終準確把握“一國”與“兩制”的關係時,明確提出了三條不可逾越的底綫:絕不能允許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絕不能允許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的活動;絕不能允許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這三條底綫是從“一國兩制”的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其核心要旨就在於維護國家安全。這三條底線雖然是針對香港講的,但其精神和要求同樣適用於澳門。澳門特別行政區必須從落實新時代下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角度出發,與時俱進,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制定並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法規,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特別是要透過已經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加快推進統籌制定或完善各項配套法律法規,尤須展開修訂現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補足其執法主體、搜證手段、證據要求以及訴訟程序等專屬規範,以擺脫其單純作為框架性法律的現狀,從而確保其相關的制度能夠得到真正有效的落實和執行,以應對錯綜複雜的國內外安全形勢,更好地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同時保障澳門廣大居民能夠安居樂業。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保安範疇2019年的工作部署,保安當局將在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統籌協調下,全力推進制訂或完善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配套法律法規。對此,澳門特區政府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今年春節期間接受媒體訪問時明確表示,維護國家安全是保安範疇的頭等任務,保安當局將因此開展多項配套立法的具體工作。為此,黃少澤司長詳細介紹了推進與《維護國家安全法》配套的七部法律的立法進展情況:《網絡安全法》正在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保安當局將積極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爭取今年上半年完成立法;《出入境管控、逗留及居留許可的法律制度》法案的公開諮詢總結報告已完成,法務局正跟進分析,待完善文本後,爭取盡快進入立法程序;《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法案預計今年上半年公佈諮詢總結報告,並按序推進立法工作;《預防、調查及遏止恐怖主義犯罪及相關行為的制度》法案草擬工作已初步完成,正進一步完善條文,爭取早日提請立法,並送交行政會作政策性討論,並依法作公開諮詢,聽取社會各界意見;保安當局將全力配合特區政府推進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的修訂工作,尤其是關於程序法部分的制定,為有效維護國家和澳門總體安全提供切實的法律保障;修訂司法警察局組織的法案文本已在最後草擬階段,希望年內完成;《保密法》的立法工作則由特區政府行政法務範疇具體跟進。隨著上述這些工作的有序展開,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體系將得到進一步健全,進而構築起維護國家安全牢固的法律防線。

 

四、著力推進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工作,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意識

         維護國家安全工作涉及一個國家的方方面面,單憑立法機關制定法律、執法機關執行法律、司法機關適用法律是不可能解決所有問題、一舉實現維護國家安全的目標的。因此,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還要求相關的各項保障措施能夠保持同步協調。其中,對國民進行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便是非常重要的一項保障措施。為此,我國《國家安全法》第14條明確規定:“每年4月15日為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我國《國家安全法》之所以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國家安全工作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維護國家安全必須依靠人民。對人民群眾而言,維護國家安全,既是法律義務,也事關自身權益,誰都不是局外人。道理很簡單明瞭,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國家安全,是人民群眾幸福安康的重要保障;國家不安全,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國家安全法》專門規定全國國家安全教育日,就是為了讓每個公民都認識到自己應擔負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應貢獻維護國家安全的力量。維護國家安全,沒有局外人,人人有責。正因為如此,我國《國家安全法》第9條規定,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廣泛動員公民和組織,防範、制止和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我國的《國家安全法》作為全國性法律,雖然不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適用,但這絲毫也不影響澳門特別行政區所負有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因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所肩負的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是由我國《憲法》和澳門基本法賦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必須不折不扣地全面履行。目前來看,澳門特區政府在嚴格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時,除了要不斷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進一步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組織與職能、提升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人員的素質能力外,更為關鍵的是要善於不斷研習新形勢,創新工作方法,在澳門全社會努力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讓國家安全意識深入到每個居民的心中。特別是要充分利用澳門愛國愛澳的社會基礎還比較穩固的有利條件 ,通過講座、展板、演出、法律諮詢、新媒體等公眾喜聞樂見、易於接受的形式,開展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類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國家安全知識,提高公眾自覺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要通過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活動,讓每個人都認識到國家安全離自己很近,就在身邊,自己平時生活、工作的很多方面都會涉及到國家安全,特別是在當今手機和電腦較為普及使用的情況下,國家的安全與我們每一個人都息息相關,需要大家共同維護。只有全社會形成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自覺性和堅定性,才能築牢鞏實維護國家安全的防線。對此,澳門特區政府保安司司長黃少澤在今年春節期間談到維護國家安全配套立法工作的進展時,特別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和廣大居民的共同義務,並表明特區政府保安當局將積極配合特區政府的宣教政策,透過開展各項活動,以及在現有基礎上持續優化青年工作,深化社會各界對國家《憲法》、《澳門基本法》和國情的瞭解,鞏固和發展愛國愛澳的優良傳統,提升廣大居民的國家安全意識,更好落實以人民安全為宗旨的總體國家安全觀。

         回歸以來,澳門特區始終將維護國家安全工作當作頭等大事緊抓不放,重視維護國家安全的宣傳教育。特別是近年來,適應我國國家安全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要求,著力抓實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性工作。例如,去年以來,在特區政府推動下,以五四升旗為標誌,全澳學校八十七所大中小學升掛國旗基本實現全覆蓋。正是通過升國旗這樣一個簡短而隆重莊嚴的儀式,有助於增強澳門學生的國家觀念,這對培養學生的國家安全意識是有積極意義的。因為國家安全意識必須以國家觀念為前提,有了強烈的家國情懷,形成國家安全意識就有了牢固基礎。除注重對學生進行國家安全教育的基礎工作外,澳門特區還以國家立法規定國家安全教育日為契機,著力在全社會進行國家安全教育。每逢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的一些社團都會舉辦維護國家安全的宣講活動。特別值得一提的是,2018年4月15日至30日,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和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首次合辦的“國家安全教育展”在澳門舉行。在歷時半個月的時間,展覽以圖片和視頻的方式,集中宣傳以習近平總書記為核心的黨中央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以及澳門特區政府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治建設和工作成果,讓澳門廣大居民對國家安全有更加全面深入的瞭解,推動社會上下與特區政府同心協力維護國家安全。這次的展覽內容相當豐富,共有60幅展版,內容包括總體國家安全觀、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傳統與非傳統國家安全、國家安全全民有責等四個部分;展場內設有放映室,播放宣傳國家安全重要性的短片。展期內每天開放時間為早上10時至晚上9時,現場設有導賞員,向參觀者詳細講解展覽內容。“國家安全教育展”活動取得圓滿成功,成效超出預期。據統計,展覽期間共接待參觀團組408場次,參觀人員18000多人。政府部門和公務員團體首次有組織參觀展覽,達到102場次近3600人。各大中小學生和同鄉宗親、社會服務、文化、教育、法律、宗教等各界社團成為參觀教育展的主體人群,總人數佔全部參觀人員的七成以上。 除實地參觀,還有近21萬人次通過特區政府和中聯辦的展覽專題網站觀看展覽內容。這些數字充分反映澳門居民愛國愛澳的濃重情懷和一個國家的強烈意識。這次展覽增強了澳門各界對國家安全方面的認識,特別是對總體國家安全觀的瞭解,進一步提升了澳門居民的愛國愛澳情操,強化了澳門全社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根據澳門特區政府2019年保安範疇的施政安排,保安當局將繼續積極按照特區政府部署舉辦“國家安全教育展”活動。2019 年舉辦的“國家安全教育展”,將循延長展期、豐富展品元素、突出當前形勢等方向積極推進,期望收到更佳的展覽效果,使國家安全宣傳教育成效更深更廣。此外,保安部隊高等學校將優化該校關於國防教育方面內容的培訓,使學員多瞭解國家安全和周邊形勢,並將持續邀請駐澳部隊派員到校講授以國防教育為題的講座;司法警察局計劃組織“社區安全青年領袖計劃”及“滅罪小先鋒種子計劃”的學員赴內地參觀交流、扶貧及考察,強化他們的國家和民族意識,自覺維護國家安全;治安警察局持續派出升旗隊和員警樂隊到各所學校進行升旗儀式演示教學和演奏國歌等活動,培育青少年守法及愛國精神,進一步瞭解國家歷史,增強對國家的認同。

         澳門青少年是澳門的希望,也是國家的希望,關係到澳門和祖國的未來。特區政府要加強對澳門青少年的國家安全教育,幫助他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特區政府可考慮推動國家安全教育課程進學校、進課堂,讓國家安全意識在青少年學生中入腦入心。這方面,特區政府可借鑒內地的有關經驗。目前,內地正在加強國家安全教育師資隊伍以及國家安全教育實踐基地的建設,並構建完善國家安全教育內容體系,目的在於讓小學生瞭解國家安全基本常識,增強愛國主義情感;中學生掌握國家安全基礎知識,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大學生接受國家安全系統化學習訓練,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和能力。澳門特區政府可在“一國兩制”方針下,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用行得通、易接受、有效果的方式開展青少年學生的國家安全教育工作,增強國家安全教育宣傳的實效。

 

五、結  語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澳門的“一國兩制”實踐也邁入了新征程。隨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正式公佈,建設粵港澳大灣區的號角已經吹響。澳門要搭上國家發展的快車,更加積極主動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以謀求自身的更好發展,就必須始終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作為自己的頭等大事。澳門特區各政權機構、社會團體和社會各界人士,要牢固樹立國家安全無小事的理念,時時繃緊維護國家安全這根弘。在維護國家安全這個問題上,要堅守底線思維。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權威、利用澳門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綫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廣大澳門同胞素有愛國主義的光榮傳統,又有保家護國的傳統美德,回歸二十年來,他們用實際行動在貫徹落實“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維護國家統一和安全方面樹立了榜樣。在今後的“一國兩制”實踐中,澳門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人士必將以飽滿的熱情,昂揚的鬥志,在愛國愛澳、包容共濟、務實進取的澳門精神的激勵下,持續通過多種形式的國家安全宣傳教育,全面提高澳門全社會的整體國家安全意識,讓每個人都能認清國家安全形勢、提升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國家安全使命,讓每個人都能為國家安全這個“頭等大事”添磚加瓦,真正築起國家安全牢不可破的銅牆鐵壁,為實現澳門的長治久安奠定堅實的基礎。

               

 

註 釋:



* 澳門理工學院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



[1] 《總體國家安全觀幹部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12—213頁。

[2]   莊真真:《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憲制責任》,載2018年4月13日《澳門日報》。

[3] 《總體國家安全觀幹部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9—20頁。

[4]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北京:外文出版社2014年版,第200頁。

[5] 《總體國家安全觀幹部讀本》,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20—22頁。

更新日期: 2019-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