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办单位: 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法务局、高等教育局
二、 目的: 鼓励大专学生更了解宪法与基本法,透过构思在校园内举办推广活动,同时可注入大湾区的元素,加深学生对宪法与基本法的认识。
三、 参赛资格:
‧ 于本澳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
‧ 以队制方式参赛(每队3至6人,须为同一所高等院校的学生,且至少1名为本澳居民)
四、 报名日期: 由即日起至9月20日
五、 入围名单及公布日期:于2019年9月26日或之前在网上公布
六、 比赛规则:
‧ 每名学生只可参与一队,每队只可递交一份参赛表格;
‧ 活动计划必须符合推广宪法与澳门基本法的目的,不限活动形式及举行次数;
‧ 所有參赛方案不得抄袭任何曾公开发表的方案;
‧ 所有参赛方案之着作权及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拥有,主办单位有权以各种形式使用及发放;
‧ 本章程的解释及评审结果,以主办单位之最终决定为准;
‧ 所有方案计划一经投件,恕不退还。
七、 比赛津贴:
‧ 主办单位将向每个入围队伍提供上限澳门币4,000元的活动津贴,将以实报实销形式实践有关计划;
‧ 入围队伍须于「活动后报告暨分享会」当日,向主办单位递交由本地供应商发出的正式收据,并须清楚注明队伍名称、日期及所有相关资料,有关费用的支付将于整项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
八、 参赛义务:
‧ 入围队伍须参加于2019年9月27日进行的「比赛内容讲解会」,届时会公布相关活动进行的安排,以及介绍推广范围;
‧ 入围队伍须在2019年10月1日至11月5日期间在校内按计划推行活动;
‧ 入围队伍须参与「活动后报告暨分享会」,各组别报告的安排将由主办单位协调,具体安排于网上另行公布;
‧ 入围队伍需要把整项计划内容的「前期工作准备过程」、「活动推行过程」、「活动后总结」三个部分以文字、图片或影片制成PowerPoint于「活动后报告暨分享会」中进行演示。有关的PowerPoint须于分享会前一周内电邮至澳门大专学生部落(studentblog@dses.gov.mo)。
九、 决赛评审方式与标准:
‧ 评审方式:由主办单位的代表担任评审;
‧ 评审标准:活动成效40%、创意与观点 25%、延续性 25%、可操作性 10%。
十、 奖项及奖励:
冠军:奖金澳门币10,000元及奖状;
亚军:奖金澳门币8,000元及奖状;
季军:奖金澳门币6,000元及奖状;
优异奖七名,每队可获奖金澳门币4,000元及奖状。
注:1. 优异奖数量将按参赛队伍成绩而定,上限为七名。
2. 如参赛作品水准未达要求,评审有权不评选上述任一奖项。
十一、 结果公布:得奖名单将于主办单位网页公布,并另行通知得奖者。
十二、 颁奖礼:将于得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
十三、 报名方式:参赛队伍须于报名期内透过以下任一方式报名:
方式一:
网上报名,并同时上载以下文件:
有效的身份证副本(须包括正反两面);
有效的学生证副本(须包括正反两面);
计划方案﹙包括活动目的、举行日期、举行地点、对象、活动方式、计划内容、预算安排等﹚。
方式二:
下载报名表或前往高等教育局-大学生中心或法务局索取报名表,填写后连同所需文件,交到上述任一地点。
法务局
地址:宋玉生广场中航大厦21楼
高等教育局-大学生中心
地址:澳门荷兰园大马路68-B号华昌大厦地下B座(邻近卢廉若公园巴士站和得胜花园巴士站)
十四、 查询: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致电:
法务局 林先生 8795 7157
高等教育局 蔡小姐 8396 9265
陈小姐 8396 9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