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 - 时事议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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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迈出政制发展重要一步

政策研究室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六月三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修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修正案》,分别批准或备案,标志着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五步曲”修法程序已全部顺利完成,意味着澳门特区的政制发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一国两制”的伟大实践正稳步向前推进。

一、严格按照澳门基本法,落实政制发展的基本原则。

在这次落实推进澳门特区的政制发展过程中,特区政府始终遵循澳门基本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决定,稳妥兼容地就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展开相关的谘询与修改工作。

第一,坚持主导权和决定权在中央的重要原则。由于澳门特区是国家的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其政治体制的发展必然涉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同时,根据《宪法》和澳门基本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拥有对澳门基本法的解释权,以及对澳门基本法附件修正案的备案权和批准权。因此,在深刻理解相关法律精神后,特区政府秉持认真严谨的态度,遵守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和决定权在中央的重要原则,并充分听取了澳门各界居民的意见,在此前提下,行政长官及时致函全国人大常委会,请求酌定是否需要就上述两个附件的规定作出解释,以明确修改两个产生办法的具体程序。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以全票或接近全票的高票作出的解释和决定,特别是明确“五步曲”的要求程序,体现了中央对特区政制发展的全力支持,也充分反映出特区与中央的利益一致性。

第二,维护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有效运作。按照澳门基本法的原则性设计,澳门特别行政区实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在这一政治体制下,澳门特区有效落实高度自治,居民享有前所未有的民主权利,共同营造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生改善,以及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良好局面。行政长官及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直接关系到广大居民切身利益和澳门社会的长期繁荣稳定,因此,对于两个产生办法的任何修改,必须综合考虑各个方面的情况,以维护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稳定为前提。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澳门基本法附件一第一条关于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规定维持不变,澳门基本法附件二第一条关于第三届及以后各届立法会由直接选举的议员、间接选举的议员和委任的议员三部分组成的规定维持不变。”的规定完全符合澳门发展需要的。

第三,遵循从澳门实际情况出发。一直以来,澳门有伟大祖国为依托,有独特的文化和传统,也有自己得天独厚的包容和谐环境与发展优势,并已形成特有的城市气质。政制发展要走有澳门特色的道路,任何削足适履或过犹不及都无益于澳门。此次,在把握两个产生办法修改内容和幅度上,也完全符合稳妥兼容地推进政制发展的澳门社会现实,也最大限度地体现了社情民意。

第四,实现均衡参与,为培养政治人才奠定基础。社会在讨论两个产生办法过程中要求均衡参与的主流意见是清晰易见的,也展现了特区已迈出了政制发展的重要一步,更为澳门选举法修订奠定了良好的宪制基础。与此同时,上述这些制度设计亦将为吸纳更广泛阶层人士的均衡参与,为选举能更充分反映民意及代表各界利益,为培养更多政治人才,为有志于公共事务的人士参政议政,为提高居民的公民意识和政治能力创造更好的平台和条件。

二、充分凝聚主流共识,发扬和谐包容民主。

全社会在发表意见和参与讨论过程中所展现的积极坦诚、相互尊重和彼此包容,充分体现了自由和民主的精神。两阶段收到总共165,247份意见和建议,体现了民意谘询发动面的广度和深度,既反映了广大澳门居民的参与热情,亦清晰显示了社会主流的民意取向,并全面凝聚社会主流共识的过程,为政制发展向前迈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政制发展与每位澳门居民息息相关。在推动政制发展的进程中,特区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与民间配合参与,努力拓展多方位的谘询渠道。在吸收首阶段谘询工作经验的同时,政府加大宣传力度,除了主动接触和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外,特区政府密切关注各类媒体的相关报道、评论和民调等,力图掌握民意。透过电台、电视台、报刋、网络等媒体,借助传统的街头广告展板宣传,以及派员到学校向师生讲解特区的政治体制及其发展,全方位向社会宣传澳门基本法和政制发展知识。还积极配合多个社团、机构举办或筹备各项相关的活动,鼓励各界居民踊跃就政制发展发表意见和建议。

求包容、促团结。澳门素来有讲团结、顾大局、重协商的好传统,尽管各社会阶层利益趋向多元,诉求日益多样,但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次推进政制发展的经验亦深刻印证了,只要我们充分贯彻发扬包容共进的优良传统,广聚民心,齐汇民力,定能推动包括澳门政制发展在内的任何重大事务稳步向前发展。

三、巩固政制发展成果,全面推进“一国两制”的成功实践。

在历时七个月推进澳门民主政制发展工作过程中,各界居民获得了极为重要的广泛参与机会。虽然两项产生办法的修法程序已圆满结束,但这并不代表澳门特区政治体制永不再发展。对于民主政制的追求,可以说,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事实上,任何民主政制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我们认为,政制发展的真谛其实还在于能否更好地营造出令澳门居民感到满意的生活空间,使他们的生活能更加幸福,使他们在物质、精神、文化等多层次的需求,在一个合理稳定的机制下得到满足。

现阶段,澳门特区的政制发展得以成功推进,还得益于回归以来民生的极大改善所奠定的坚实社会基础。正是由于有了较好的民生保障,才有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条件稳步推进特区的民主进程。因此,过于急促地推行民主政制,很可能会破坏和谐稳定的社会气氛,影响经济民生的稳步推进,并不可取。归根结底,推进民主政制发展的核心,就是要确保澳门特区长期繁荣、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总的来说,这次修改两个产生办法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央对特区的一贯关心与支持,凝聚了特区政府、立法会和广大澳门居民的努力与智慧。此次推进政制发展的过程,不仅是一次深入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澳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和决定,全体澳门居民相互包容,相互尊重,求同存异地广汇民意、发展民主的重要实践,还是一次深入学习推广基本法,推进“一国两制”伟大实践的过程。

目前,澳门正同国家一起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应当努力抓住机遇,团结奋进。只要广大居民和特区政府共同携手,一如既往地把注意力集中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事务上,正确处理好发展过程中的深层次问题,推动特区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不断增强本地区的综合实力,就一定能实现全体居民的共同富裕和进步。

(讯息来源︰2012/8/31澳门日报)
更新日期: 2012-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