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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学者认澳民主发展空间大

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昨主办《政制发展与“一国两制”理论探索》学术研讨会,有内地学者认为,澳门民主发展空间大,有条件普选行政长官;另有学者指出,港、澳两特区区情不同,毋须事事同步,民主发展等也没有快、慢之分,应因地制宜。

研讨会有三十多名内地及港、澳学者参与,廿三人发表了论文,内容侧重澳门政制发展的回顾、总结,提升“一国两制”的全面认知,亦包括澳门与两岸关系,政制发展的内涵、意义,以及澳门社会结构优化等。理工学院院长李向玉致词时指出,澳门居民已形成政制发展共识并抱有很高的期望,正考验特区政府的决心及能力,如何在新形势下继续深入落实“一国两制”,不断完善自身制度建设,积极推动更高水平的公民社会建设。

出席研讨会的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港澳台教研室主任朱世海认为,澳门政制发展稳定、良好,为进步奠定良好的基础,政制发展空间比较大,行政长官选委会人数可再增加,立法会也可再增加直选议员人数,主因澳门社会较香港稳定、社会矛盾较少,政治关系、族群关系、劳资关系等相对良好,让中央欣慰。

二○一三年立法会、二○一四年行政长官选举后,往后如何再修改两个产生办法须视乎社会的需要。香港基本法有“双普选”的目标,澳门基本法则没有,研讨会重点研究行政长官普选问题,相信会有不同的意见。他认为,澳门地小人少、条件成熟,较易普选行政长官,将来亦有此可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欣新表示,澳门立法会已通过了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案,行政长官亦已签署并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的工作已告结束,如何走下一步须待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批准、备案后才能决定,整体而言,澳门正循序渐进推动民主政治发展。

他认为,港、澳两特区的基本法及实施“一国两制”有同有不同,两特区的基本法条文也有不少不同之处,例如两个产生办法就目标不一,正是因地制宜的制度设计结果。澳门基本法在香港基本法制订后出台,应经深思熟虑,强调两地发展各有快慢,难评谁快谁慢。港澳不应事事均要同步,澳门民主发展是快是慢,见仁见智。

陈欣新在研讨会上表示,澳门应定期检讨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的界别名额分配和各界别由选举产生选委的办法,逐渐强化选委会的民主、开放程度,才符合循序渐进的要求。认为澳门立法会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不调整议员总数而祇调整直、间选和委任议员比例,是立法会产生办法合理改革的可行思路,符合澳门基本法及人大常委会的决定。

研讨会昨日上午九时半在理工开幕,立法会副主席贺一诚、中联办研究室主任陈永浩、外交公署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纪志远、行政公职局长朱伟干、法务局代局长高舒婷、法改局副局长陈轩志、澳门基金会行政委员会主席吴志良及李向玉主持。


(讯息来源︰2012/6/15 澳门日报)
更新日期: 2012-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