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 - 时事议政
 
澳门罗利老马路4-6号文德大厦地下前座
电话:(853) 28727338
传真:(853) 28727368
电邮:adlbm@macau.ctm.net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五 早上9时至12时半
      下午2时至5时半
星期六   早上9时至12时半
政府假期休息   
政府假期休息   
关于澳门民主化进程的思考 李嘉曾

一向以经济建设成就卓着、社会状况稳定和谐着称的澳门,近年来民主的气氛日益高涨,有关民主的事件也频繁发生。就在广大市民踊跃参与政制发展讨论、特区政府积极推进基本法两个产生办法修订的同时,“五一”游行一如往年举行,在立法会全体会议期间又破天荒地发生了公众旁听席上有人喧哗掷物扰乱会场的闹剧。由此观之,“民主”正在澳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

人们虽然惯于使用“民主”这个词汇,却未必知道民主的来龙去脉。追根溯源,民主一词起源于希腊,含义初期为“人民”和“统治”的结合,亦即“人民(全民)做主”。后来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探索,民主的政治色彩日益加深,其内涵被规范为“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从历史发展的进程来看,公元前六世纪雅典城邦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民主政体,中世纪的英国堪称近代史上领先迈向民主制的国家,后来居上的美国则是现代第一个自由民主制的国家。二十世纪上半叶,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不少欧美国家先后建立了民主体制。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从二十世纪中期开始,许多亚洲、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也陆续走上了民主化的道路。

中国的民主化是伴随着世界民主化的潮流前进的。辛亥革命一举推翻封建统治,开启了中国人民追随民主的历程。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和我国“五四”运动的爆发,有效地促进了民主在中国的发展。新中国的成立更使民主政体名正言顺地在中华大地得以实施。改革开放三十余年来,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民主体制日渐巩固,民主意识日益深入人心。放眼神州,尽管经历艰难曲折,民主的制度与思想毕竟大势所趋,终于成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主流,也顺应了当今世界时代的发展趋势。

民主在澳门同样经历了不断发展的不平凡历程。

平心而论,早在澳葡管治时期,民主体制已经萌芽。一九七六年,澳葡政府成立澳门立法会,推行立法会与总督分享立法权的双轨立法体制。首届立法会包括宋玉生、曹其真等六名直选议员,马万祺等六名间选议员,何贤等五名委任议员,共十七人组成。至一九九九年回归之前,共产生了六届澳葡立法会。立法会的规模逐渐扩大,组成人员的代表性也逐渐增强,至第六届时议员人数已经增加到廿三人。

澳门回归祖国之后,在澳门基本法的指导下,立法会的规模逐渐扩大,职能也逐渐完善。基本法赋予立法会八项职能,概括起来主要是立法与监督两大职能,为贯彻落实特区行政与立法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政治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基本法的规定,立法会可以就行政长官的施政报吿进行辩论,对政府工作提出质询,就公共利益展开辩论等,增加了澳葡时期不具备的许多职能与权力,体现了体制民主化的进展。十多年来,立法会的工作机制渐趋成熟,工作成效日渐显着,特别是在监督政府施政方面取得很大进展。立法会的健全与完善见证了本澳的民主化进程。

除了政治体制方面的民主化,在本澳市民的精神活动领域,民主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主要表现在民主诉求的充分表达与民主意识的普遍增强。

在澳门特别行政区,表达民主诉求的管道是畅通的。本澳目前有全国人大代表十二人,全国政协委员三十人,还有数以百计的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政协委员。这些代表和委员广泛联系市民群众,建立了反映社情民意的畅通管道。许多有价值的寳贵意见通过上述管道源源不断地向各有关部门反映,充分体现了“人民作主”的机制。

除人大政协的管道以外,澳门政府部门也通过接待、信箱、电子邮箱等途径为市民表达诉求提供方便。特区政府的官方网站设置了“行动版”,市民可以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随时随地进入。在澳门各地还开设了八十三个“WiFi任我行”免费无线宽频互联网接入服务热点,为民众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澳门还有数十家媒体,两、三千个社团,以及无数社区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他们都有权利、有可能以各自合适的方式表达民意。即使问题积累、矛盾激化,人们也可以游行示威甚至略显激进的形式宣泄情绪,表达诉求。二○○七年五月一日以来,每年的“五一”游行已经成为一些澳门民众表达诉求的惯用方式,也印证了社会民主化的进程正在有序地向前发展。

澳门在民主化方面取得的成绩确实可圈可点,但追究民主的本质内涵,还是应当以政治为重,从更高的层次来衡量要求。考察澳门的实际情况,广大市民的民主诉求亦已逐步提高水准,逐渐集中到与政治制度和政府施政密切相关的方面来。二○一二年上半年关于政制发展的大讨论就是例证。

自二○一一年十一月崔世安特首在施政报吿中将澳门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的修订问题提上议事日程之后,政制发展逐渐成为二○一二年春夏澳门民众关注的热点。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精神,澳门的政制发展按照“五步曲”的程序陆续实施,至四月下旬已完成第二阶段谘询,顺利走完前半程。由于众多社团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收集到的意见超过十六万份。经过有关部门组织公务员紧急处理,草拟出二○一三年立法会和二○一四年行政长官两个产生办法的修订案,并于二○一二年五月八日在立法会全体会议上经一般性审议并得以通过。至此,所谓的“二加二加一百”的修订方案正式亮相。

尽管对修订草案的意见尚未统一,甚至有很大争议,澳门政制发展的进程却是大势所趋,不可阻挡。有学者表述了比较超脱的见解:过程比结果更重要。由于政治问题的重要性与敏感性,只能遵照循序渐进、从实际出发的原则稳妥进行。任何一种中间结果都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满意,但只要不是原地踏步就是进步。重要的是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了政制发展的过程,并且在实践中经受了民主的锻炼与考验,增强了民主意识,提高了争取民主的能力,这才是最大的收获。

考察民主社会的本质特征,我们发现,“包容性”是与“少数服从多数”相辅相成而同样重要的原则。少数应当服从多数,这无疑是一个必须遵循的原则;但这种原则的执行不应当只是强制性甚至法律性的,而是要伴随着和风细雨的协商探讨,要追求认识上的理解与共识,要尽量使少数心悦诚服。达到这一境界的前提便是“包容”——相容并蓄,求同存异。

相容并蓄是调动多方面积极性、取长补短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经验。在教育领域就有成功的先例。我国高等教育诞生时期的二十世纪之初,教育家蔡元培在担任北京大学校长时大胆推行相容并蓄方针,引进各色人才,吸收多种思想精华,为创建现代化的顶尖级大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政治领域也有典范,内地实行的政治协商制度就是一例。国内人民政协实行的是协商民主,有人总结,其包容性体现在“非国家权力性”、“非强制性”、“广泛合作性”、“开放性”与“高度弹性”等五个方面。政协有效地团结了不同界别、不同阶层、不同民族,甚至不同信仰的社会各界人士,在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显着成效,也为澳门提供了值得借鉴的成功经验。

澳门也在建设民主社会,同样应当倡导包容性。不管自己的意见如何“正确”,也要学会听取别人的意见;不管自己的意见是否被采纳,都不能自以为是,强加于人。更重要的是,在求同存异的前提下,一旦多数的意见被实践证明未必正确而少数的见解有先见之明的时候,更应当转变立场,从善如流。

历史的经验吿诉我们,民主的成果总是来之不易的。不说无数志士仁人为了推翻专制政权建立民主制度曾经抛头颅洒热血,就是在和平时期,为了与专制的思想习俗作斗争,往往也要付出极大的代价。因此,大家都要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民主成果,不要对前人心血与汗水的结晶等闲视之,更不允许有人肆意践踏民主。

民主制度不会天然形成,更不会天然巩固。即使是在建立民主制度之后,残留于人们头脑中的非民主、反民主思想还会长期存在。因此,争取民主与反民主的斗争还会长期进行。一些已经实行议会民主制的国家,有时也会闹出在议会中“大打出手”的丑剧,这不能不是对于民主制度的一个极大讽刺。前车之鉴记忆犹新,澳门绝不应当重蹈人家的覆辙。

回到本文开头提及的五月八日立法会全体大会上发生的“骚扰事件”,笔者不免忧心忡忡。社会事件总会引起一定的社会反响,有时甚至会产生导向作用。二○○七年“五一”游行警员开枪事件的余波至今未能完全平息,我们不希望五月八日立法会的骚扰事件也起到那样的“带头”作用。如果有人一意孤行,坚持用自己觉得方便的方式来表达民主诉求却违背民主的原则,相信他们不仅不能如愿,还将走向民主的反面而遭到绝大多数民众的唾弃。

愿所有的澳门人都能以大局为重,用民主的方式来争取民主,维护民主,建设更加完善的民主制度。让我们求同存异,同心协力,在民主不断深入人心的进程中将澳门的和谐社会建设得更加美好。

李嘉曾

(澳门社会经济发展 研究中心研究员)

(讯息来源︰2012/6/6 澳门日报)
更新日期: 201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