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組織的“第十五期基本法青年推廣大使訪京交流團”一行26人,在團長何少金、副團長余惠鶯帶領下,今日上午前往澳門特區政府駐京辦事處與原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宗光耀、國際關係學院碩士生導師馮韓美皓舉行座談。駐京辦代主任韓靜熱情接待。
座談中,宗光耀憶及1993年向時任澳督韋奇立通報基本法草案的經歷。草案通過後,受委託與韋奇立交換意見。韋奇立對序言中“佔領”的表述及未來是否保留死刑提出疑慮。宗光耀回應,“佔領”一詞是起草委員會斟酌後的中性用語,英文對應“occupy”,僅表暫時佔用,無意追究歷史;死刑問題屬特區自治範疇,基本法不作規定正是尊重特區的自主決定權。韋奇立聽後表示放心,並公開稱讚基本法“為澳門未來勾畫清晰框架”,尤其在過渡時期“起到指引作用”。“澳門平穩回歸,得益於國家強盛、方針正確和同胞齊心,以及澳葡政府的配合。”
馮韓美皓的研究重點集中在憲法學、行政法學、港澳基本法及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她梳理基本法制定脈絡後指出,澳門自古隸屬中國,葡萄牙實行的是“殖民管制”而非殖民地統治,回歸時間定於1999年12月20日,既體現中葡協商精神,也傳遞“不把屈辱帶進新世紀”的政治決心。澳門享有獨立的立法、司法和終審權,行政長官兼具特區與政府雙重首長身份,中央負責國防、外交等主權事務。針對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強調澳門已於2009年完成國安本地立法,切實履行憲制責任。
談及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馮韓美皓結合在橫琴深度合作區一年半的研究觀察,說明規則銜接與體制對接是關鍵。鼓勵團員要善用兩地制度優勢,為多元化糾紛解決和民生對接貢獻力量。宗光耀分享澳門大學遷建橫琴的往事,並寄語青年,“看到你們,就是看到澳門的希望,更是看到‘一國兩制’事業薪火相傳的未來。”
團員表示,通過座談,加深對基本法和“一國兩制”背後細節的了解,更加理解國家對澳門的深遠關懷與良苦用心。“以前覺得基本法是遙遠的法律條文,今天才明白,它其實是我們日常生活中最堅實的保障,承載著國家對澳門同胞血濃於水的深情。”


















